一、煤礦污水處理概況
開采煤使原來水質良好的地下水受到污染,大量煤粉。巖石粉塵、懸浮物、人為污染和微生物進入水中,有的礦井水中懸浮物、化學需氧量、硫化物和總硬度等較高。所以,礦井排放大量超標污水不經處理直接排放,造成水質污染、地下水系統破壞,使很多煤礦生產、生活用水無源。礦井污水是一種寶貴的資源,如何處理回用,多年來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績。但是,目前國內采用的處理方法仍然是傳統工藝,該工藝雖然處理回用水效果較好,但工藝落后,設備、設施復雜,工程投資大,占地面積多,運行費用高,操作管理不方便,所以,多年來沒有在全國普遍推廣應用。
二、煤礦污水處理原則
將礦井污水打入多功能水處理設施內,當水和水處理劑接觸混合后,利用有機無機復合協同作用,使膠粒互相粘附,絮凝體由小變大而沉降,從而在一瞬間完成混凝全過程。
三、工藝流程
礦井污水打到多功能水處理設施的同時,將已配制好的水處理劑適量加入多功能水處理設施內,經自行推流、混合后,靜置20-30分鐘即可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而排放或回用。
一般來說,不同煤礦對出水的要求差異較大,應根據我國環保部門的要求確定處理程度,以確保出水水質。由于生活污水中的氮和磷對水體有富營養化的影響,污水處理要求有脫氮除磷的效果。
煤礦污水水質與一般城市污水性質類似,但不同于城市污水(城市污水中常包括部分工業廢水)。其特征可概括為:水質水量變化較大,污染物濃度偏低,污水可生化性好,處理難度小。
煤礦污水處理廠設計時在80年代采用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的較多,由于污水中有機物含量太低,在運轉過程中微生物得不到限度的營養物質,形不成活性污泥,運轉不起來。氧化溝污水處理工藝,也存在同樣的問題,回流活性污泥回流不起來,致使原氧化溝系統變成了附加曝氣的帶狀平流沉淀池,達不到要求的處理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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